北再生集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
2021-09-29 08:50
2021年9月24日,集团召开第一届第十九次职工代表大会,对调整、增补职工代表和集团《集体合同》进行了审议、表决。会议由集团工会主席傅桂敏主持,集团党委书记、执行董事武华军、副总经理吴燕、各单位、各部室负责人、职工代表共37人参加会议。
集团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,结合贯彻《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》,组织签订《集体合同》,是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,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,规范双方行为,共谋企业发展,适应集团管理发展需要。按照规定程序,会前由企业和职工双方代表对《集体合同》进行协商,集团工会组织各单位职工对《集体合同》文本进行讨论,提出修改意见,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审议;会上,职工代表就《集体合同》的总则、企业用工、劳动关系确立、劳动报酬、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、保险福利、劳动安全与卫生、职业培训、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、劳动争议和协调处理、合同的履行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内容进行审议、讨论,经表决予以通过,报区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。
《集体合同》的签订,使集团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,进一步加强了职工和企业之间的沟通、理解,有利于维护集团生产经营的良好秩序,有效地促进了集团的稳定和发展。